唐山市建立“稽侦一体化”十项协作机制
推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走深走实

作者:陈龙 庞起生 发布时间:2024-04-24

日前,“唐山市公安局 市市场监管局协作联动办公室”正式挂牌,由唐山市公安局食药支队派驻4名业务骨干,在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常驻办公,确保大要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,涉刑案件第一时间移送、第一时间立案侦查。这是唐山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公安局建立“稽侦一体化”十项协作机制,推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走深走实的成果之一。

《唐山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“稽侦一体化”十项协作机制》包含办案协作、案件会商、信息联络等方面,旨在集聚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的能力优势、技术优势,实现对大要案件联合作战,全链条打击,共同织密打击食药违法犯罪新防线。

强化沟通协调,实现“四联合”。明确两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查办需要,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、联合侦办大要案件、联合挂牌督办案件、联合开展培训交流等方式,强化协作配合、会商研判,实现“1 + 1 > 2”的效果。

深挖违法线索,实现“四共享”。通过共享“12315”平台投诉举报线索涉嫌犯罪数据、“110”举报涉嫌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数据、互联网平台涉嫌食品药品违法大数据、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情报研判数据,实现部门间信息及时互联互通,从而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,全方位深挖问题线索,持续保持严打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。

发挥部门优势,实现“两支持”。根据两部门工作特点和擅长领域,强化沟通交流、协调配合。对于案件查办过程中的专业性问题,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出具专业指导意见和检验、认定意见,为公安部门办案提供业务支持;公安部门发挥调查取证方面的优势,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申请,公安部门提前介入,维护执法现场秩序、协助指导取证,依法提供配合支持。